用人单位选聘毕业生须知
东莞理工学院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,学生毕业时采用推荐就业、双向选择的就业办法。用人单位若需聘用我院学生,为使双方能顺利进行,我们希望共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
一、准备
(一)用人单位应提前将就业需求信息(包括用人单位简介、选聘条件、所需专业及职位数、考核方式及时间、地点等)告知院就业办(尚未在我院备案的非公有制企业应同时传真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副本)》复印件,已获得信誉资格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登陆我院就业信息网站http://xsc.dgut.edu.cn/job发布招聘信息)。
(二)学院就业办确认用人单位的就业需求信息后,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公告,并在一个星期之内与用人单位联系,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。
二、面试
(一)面试应聘学生时,若招聘或应聘的人数较多,可在面试之前集中应聘学生实事求是地介绍贵单位情况;若人数较少,亦可逐个介绍;必要时,用人单位可通过我们在院内举行招聘会,或安排学生到贵单位实地考察。
(二)面试时,用人单位除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的素质及能力的考核外,还应实事求是地向他们介绍贵单位情况(如应聘学生的工薪数目、住房条件及其它福利等),以免双方在选择过程中产生误会。
三、录用
(一)面试结束后,用人单位应尽快将面试录用结果通过公函或电话形式通知我们,由我们通知被录用者;也可以由用人单位直接通知被录用者。
(二)我们在接到贵单位的录用公函后,一个星期内将被录用者的答复通知贵单位。
四、报到
(一)我院毕业生于六月底正式毕业,七月初可以到单位报到。
(二)我院毕业生在未毕业前,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,可先到用人单位实习。
谢谢贵单位的支持!
请经常与我办联系,欢迎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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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基本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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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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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日期 |
200 年 月 日 |
预定面试时间 |
200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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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
性质 |
党政机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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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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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营企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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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外合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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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打上√注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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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独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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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营企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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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性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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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详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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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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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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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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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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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称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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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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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业务或产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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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业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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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概况
(欢迎另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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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毕业生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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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职位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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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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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额 |
男: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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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: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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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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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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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额 |
男: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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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: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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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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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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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额 |
男: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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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: 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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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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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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